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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工卡:职业移民EB3如何利用较早的优先日期(二)
2007-04-27 13:11:48 陈丹虹律师事务所

  大家知道职业移民的第二优先(EB2)和第三优先(EB3)区别在于:

  1)职位要求有区别:第二优先的申请职位需要硕士以上学位,或学士学位加至少5年工作经验;

  2)排期等待时间有区别:第二优先的职业移民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的排期,2006年8月份已经达到2005年3月1日,而同时第三优先的职业移民排期爲2001年10月1日,相差近4年。

  对于那些已经申请了EB3职业移民的申请人:有不少该类申请人优先日(Priority Date)比较早,比如说,优先时期是2003年或2004年。有一部分申请人的劳工卡已经获得批准,还有一部分仍在等待审批。对于那些劳工卡已经获得批准的申请人,由于递交I-140申请不需要等待排期,这些申请人很多已经递交了EB3-I-140申请,并已经获得批准。他们唯一等待的是移民排期。只有等到第三优先排期从目前的2001年前进到申请人的优先日期后,申请人才能递交I-485申请(以及相关的工作许可和回美证的申请)。

  其实,在等待的同时申请人可以考虑申请一份第二优先(EB2)职业移民。当然前提条件是申请公司有第二优先职位空缺。并且公司所支付的薪水满足申请职位的Prevailing Wage。另外,公司愿意按照PERM要求进行招聘工作。

  或许申请人的第一反应就是:重新申请第二优先?优先日期变成2006年某月某日,还不是要等第二优先的排期从目前的2005年3月1日前进到2006年,才能递交I485申请。有多大意义呢?

  这麽想对不对呢?不对。因爲申请人不瞭解I-140 “Priority Date Carry-over”的规定。只要原先的第三优先职业移民申请没有撤消,并且I-140已经获得批准。以后申请的职业移民就可以用原先移民申请的Priority Date。延续我们上一段的讨论,重新申请第二优先的优先日期不是2006年某月某日,而是之前申请的第三优先的优先日期(按照我们的讨论的例子是2003,2004年)。第二优先目前的排期已经达到2005年3月,也就是说,按照目前的移民排期,一旦EB2-PERM申请获得批准,申请人就可以立即递交I-140和I-485申请。

  我们之前的文章(3/31/06)《RIR申请人如何利用较早的优先日期》对“Priority Date Carry-over”做过介绍。今年,“Priority Date Carry-over”和Multiple I-140的规定在至少二个移民中心的会议中得到确认。一是在2006年2月22 CSC and AILA Liaison Meeting;二是在2006年7月10 AILA TSC Liaison Meeting。7月10日的会议进一步指出 ,申请人也可以同时申请超过一份的,属于不同类别的I-140申请。比如申请人原先递交EB3的I-140申请,之后,申请人还可以再递交EB2 I-140申请,同时在申请中附上之前EB3的I-140的批准。

  总之,面对移民名额和排期的种种不确定因素,及早準备,及早申请会爲申请人提供更多的选择。爲今后的事业、生活发展做好準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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